24小时热线:17301771929

各位老板与财务请注意:这样的发票千万不能收

0

 

这样的发票千万不能收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那么,什么样的发票不能收呢?申税小微列举了几种常见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有任何发票问题可以咨询上海代理记账裕算财务

 

01

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

主要包括未填写、填写错误或者填写简称等情形,其中填写简称的情形尤为突出。付款方全称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代替。

02

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也是很常见的一种发票违规行为,范围比较广,比如:未发生业务却开具发票;发生业务但是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由第三方代开发票。

03

假发票

指发票本身是假的,查询发票真伪可借助于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也可结合票面防伪标识辨别。

04

发票专用章不合规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并对发票专用章的样式进行统一。企业在审核发票时,应当关注是否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以及章的样式是否合规。

05

票面信息不全或不清晰发票

发票上所有的项目都应当在开具时一次性如实填写,如果有填写不全或者填写不清楚的情形,企业有权拒收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06

涂改票面信息发票

发票项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填开错误的情形,不得手工涂改发票信息;若存在以上情形的,收票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热门推荐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公司转让新老股东需要了解的情况

服务热线:

17301771929

24小时应急服务热线:

17301771929